2020年6月21日,华商报以《泊车免费员的秘密上家 迷雾重重的抽成费》为题刊发了泊车免费员交“抽成费”报道。6月23日,西安纪检监察宣布音讯,关于媒体报道西安泊车免费员交“抽成费”题目,西安市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已展开查询拜访。
4月6日,西安市莲湖区国民法院地下开庭审理西安市灵活车停放办事中央原副主任、西安城市公共泊车办法扶植治理无限公司原副总司理王某职务犯法一案。
公诉机关控告:原告人王某于2012年9月起,担负西安市灵活车停放办事中央副主任、西安城市公共泊车办法扶植治理无限公司副总司理职务,担任占道泊车免费办事治理任务。自2018年4月起,王某每月收受停放中央直属年夜队原年夜队长张某峰(另案处置)利益费,2018年4月至同年10月,每月收取2000元,2018年11月起每月收取3000元,直至2020年5月,总计收取7.1万元。王某收取张某峰按月送的利益费后,对张某峰应用职务方便擅自截留泊车场包月泊车费的举动予以默许。同时,王某在分担免费治理及信息化扶植任务中,不精确实行职责,疏于监管,听任直属年夜队擅自截留包月泊车费、未对免费站点信息当真考核招致部门治理年夜队涌现“吃空饷”环境,导致公共产业丧失总计2749887.72元。
据此公诉机关以为,王某应用职务方便收受别人利益费,为别人谋取好处,数额较年夜;王某不当真实行职责,导致公共产业、国度和国民好处遭遇庞大丧失,情节分外严重,应该以行贿罪、玩忽职守罪穷究其刑事义务。
庭审中,法庭依法停止了法庭查询拜访、举证质证、法庭争辩及原告人陈说等庭审法式,充足保证了诉讼介入人的各项权力。莲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言冬区委政法委、区政法各单元相干引导及部门干警旁听了当天的庭审。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华商报记者 宁军 张杰